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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精衛政權的傳播控制活動 : 以上海地區為中心的探討(왕정위 정권의 언론통제활동 : 상해지구를 중심으로

雲靜, 仰天 2014. 5. 2. 17:55

 

汪精衛政權的傳播控制活動 : 以上海地區為中心的探討

 

                                        

徐相文(國防部軍史編纂研究所 先任研究員)

 

目次

一、前言 

二、汪政權對廣播政策的運作基礎-日本政治力量的先期介入   

三、日、汪合作的廣播管制措施  

四、汪政權對廣播壟斷策略的強化 

五、結論 

 

 

一、前言

 

戰爭在進入了現代,具有了不只是單純的武力戰,而同時包涵經濟戰、情報宣傳戰、思想戰的面貌展開之總體戰(total war)的面相。其中宣傳為左右戰爭勝敗的關鍵要素之一。若說經濟戰能夠支援武力的資源之優越性及確保其運用,那麼宣傳戰是以在心理層面對敵人施加打擊,而能把武力戰的效果擴大化的無子彈的武器。在一次大戰時期,曾經當過德軍班長的希特勒,其對於英德兩國勝敗結果互異的詮釋,主要是從英德雙方對宣傳戰運用能力不同的角度來尋譯。[1]

這正顯示出具有「精神的武器」、「可令人恐懼」性質的宣傳之重要性。

近代宣傳媒體,粗分有平面媒體和廣播電視媒體二類,即為報紙、雜誌類和收音機、電視。屬於文字媒體的前者從近代以來仍為宣傳的主要媒介,但在其效率層面,比不上廣播電視。尤其收音機於1920年美國揭開廣播的新紀元,兩年後192212月美商奧斯本(Osborne)

在上海開辦中國無線電公司以來,在電視仍然尚未普遍的年代中,因傳播的媒介型式擁有其不受時空限制的特性,成為當代宣傳的有力工具。

廣播電臺(以下均指收音機廣播)不但在其特性上傳播迅速,無遠弗屆,如能全天候播發,陸上、空中、海上每一角落,無時刻不可收聽,工具簡便,易於收聽,而且亦有傳播新聞的基本功能,在加上具有啟發人民的文化智力、輿論主導的教育性、政治性的功能。[2]就是說,廣播是在近代國家作為國民統合的角色之有用工具。因此中日兩國早就有些人向來矚目上述廣播的政治功能,並力謀其設立,以利宣傳某種意識形態。[3]

國民政府於19257月成立後,以孫中山的三民主義、訓政思想為不可侵蝕的金科玉律,制訂諸種新聞法規,始終限制言論,直到抗戰結束。廣播亦無例外地在其限制範圍內,而作為一個執政黨的主義」宣傳之主要工具,它集中受到特別的注重和取締。抗戰爆發,國民黨在19373月制訂的「廣播教育實施辦法」,規定不准私人設立電臺、要求嚴格審核廣播材料、廣播用語以國語為准,以及廣播人員須受思想訓練等,與此同時,收音機的推廣也更進一步,要做到各自治區、鄉鎮、聯保,都能架設收音機一台,以便備戰的全民動員。[4]

然而,日本挑撥中日全面戰爭,193711月上海為日軍侵佔,上海公共租界亦被日軍圍堵,變成了所謂「孤島」,密集在該地區的中國人經營的電臺,包括外商開辦的一些電臺和全城市的三十餘電臺,瞬息遇到了被日軍接管的命運。從上海淪陷前二個月起,這些電臺大部分均致力播送鼓動抗日民族意識的節目和募捐救國公債,他們在面臨日軍的接管企圖時,憑藉著公共租界當局來抵拒日本施加的壓力,但到了1938年上半年,他們的運作空間都受到了日軍的限制。接著19403月汪精衛在南京樹立政府後,他們在日軍的同意下,從日軍手中將其管制權收回,[5]翌年12

月太平洋戰爭發生,立刻把電臺甚至是個人的收音機也全面加以控制,直至日本敗亡。自此,上海地區的廣播媒體是被利用為汪政權對內外宣傳「和平運動」的政治宣傳道具,這是與日本所標榜的「大東亞共榮圈」建設,以及將太平洋戰爭粉飾為亞洲解放「聖戰」之政治軌道糾纏在一起。媒體歷經特定政治力制約所造就出來的訊息,其產生的意識作用如何,也就是傳播的效果問題,毋寧是此類研究類同最重要的核心課題。但是關於接受訊息的一方,如何對應這些訊息的社會心理過程,在欠缺經驗性資料的情況下,這只能是存而無法申論的問題,所以本文的重心在於探討汪政權時期上海地區的廣播電臺如何被控制的動態過程,希望透過如此剖析,能夠提供一些對一個問題評價的根據,亦即汪政權在電臺政策上是否具有與日本無關的自主權力,抑是隸屬於日本?

 

二、汪精衛政權對廣播政策的運作基礎-日本政治力量的先期介入

 

中日戰爭爆發前一年(1936),中國全國公民營電臺達至九十四家,其中百分之六十分佈江蘇省,主要坐落上海市。在193711月日本實行佔領以前,上海即雲集了包括五家外國民營電臺和二家中國公營電臺在內的爲數約四十家左右的電臺。位處於上海的廣播電臺,其反日立場極爲鮮明,自戰爭爆發之始,各公民營電臺立即呼應「上海市各界抗敵後援會」擬定的「廣播電臺統一宣傳辦法」,從19379月初開始,播送勸幕救國公債、徵集慰勞品和救護用品,喚起抗日輿論為主的節目。反日宣傳節目中,也用中文以外的英、法、德、俄、韓、日語等各種語言向租界內的外國僑民、其政府以及東南亞國家和日本人弘佈面對挑動侵略戰爭下的中國政府立場:向英、美、法、俄揭露日本引燃戰火的最後目的是以侵佔中國為基礎,進而併吞亞洲獨霸全世界,同時呼籲支援因自衛而戰的中國[6];對日本民衆指出中日戰爭是由於日本軍閥獨裁政權不斷地侵略中國,想滅亡中國而起,若戰事延長,當日本國民因捐稅的苛求以致負擔日益加重時,必將走到經濟破產的地步,同時戰爭也必定使得中日兩國驅趕至産生悲慘結果的共滅境地,因而凡日本愛好和平的人民,均應一致起來拒納捐稅,拒認公債,也拒服兵役,反對戰爭,同時必須掙脫殘酷的鎖鏈,推翻軍閥官僚的統治,而建立和平的民主政治。這種國際方面的宣傳,其效果無法具體衡量,但當時『救亡日報』曾報道說,這種國際宣傳的播音不但在上海,即使外埠也同樣收到很大的效果。[7]

在這樣的背景下,日軍佔領上海之後,將佔領地交通、通訊、言論的控制視為遏制反日言論蔓延的首要之圖,並從1127日開始接管上海的郵政局、電報局、國民政府撤出時遺留下來的廣播電臺以及政府廣播管理處。[8]然而,由國際勢力所屏蔽,在日本佔領上海時期例外成為政治獨立「孤島」的租界(法租界及公共租界),它的存在卻嚴重地障礙了日本收攏媒體傳播管道的意圖。當時上海的人口,大約是三百多萬,原本住在租界的人不過二百三十萬人,由南方閘北,以及四郊逃到租界大約有一百萬人。位處其間的廣播電臺,即是利用租界地位的特殊性,而閃避日本勢力的浸染。而對此一情況,日本能採取的措施即爲越過租界當局而直接進行媒體統制。首先,在19383月間,日軍為取締妨礙日本軍事行動的反日廣播宣傳,藉口在軍事上有防止滬市及其周圍地區廣播電波之混亂的必要,將一個名爲「無線電廣播電臺監督處」-也有「廣播監督處」、「無線電廣播管理處」的不同名稱,本文以下簡稱「監督處」-專辦登記和管理電臺事宜的機構,設在滬市(南京路哈同大樓),由日軍少佐淺野一男主辦(處長),長期僑居中國的同文書院「教授」阪義雄任副處長。[9]

監督處在320日於包括兩租界在內的上海全域,以向廣播電臺業主發出指令第一號的通知爲端緒,展開了電臺管束措施的第一步。通知內中聲稱,凡過去國民政府交通部和中央執行委員會廣播事業指導委員會主管的監督電臺、取締及指導廣播等有關的一切事務,全由監督處接管,並定於41日起行使取締權。這些作為標誌著日本意欲踵繼過去國民政府對電臺所實行的限制措施,以遂行意識形態的控制。331日,監督處繼續發出指令第二號,命令所有電臺業主於415

日前,攜帶過去國民政府交通部所製發的營業執照,前來監督處登記,登記內容如下:

一、公司或團體之組織、名稱、地址及負責代表人之姓名;二、電臺設立的目的;三、電臺的組織、名稱及收支概要;四、無線電話發音機之電力、裝設位址及詳細設計情形;五、播音室所在處;六、呼出符號;七、周率;八、播音人及工程師之姓名、國籍及履歷;九、有執照者另抄一份。[10]

對此,法國藝術和文化兩台以從來未接受過中國政府的管轄為理由,不作任何反應,其他不願自己的節目受干擾的外國電臺亦同。雖有部分中國電臺的業主對於是否應接受日本的要求前往登記而猶豫不決,但事實的情況仍是沒有任何一家,遵照監督處的命令前往登記。與此同時,為了抵消日本不斷施加的壓力,他們之中的二十家電臺聯名在415日前,向公共租界工部局總辦請求提供庇護,表示願意聽從工部局的指導,而不接受日本人的管理,以避免捲入政治漩渦。對此,工部局雖不願予電臺業主以明確的事前承諾,然而也暗示著一旦干擾發生,將行出面介入之意。[11]相較於公共租界在應付監督處上述策動方面的微溫態度,法租界當局卻是促請工部局共同研擬對策,以阻擾兩租界內的電臺屈從於日軍的上述指令。由於法租界當局的強力反彈,加以抵制力量的龐大,未獲得預期目的的日本,經陸海軍和外交機構的代表召開會議以後,監督處在420日再度發出第三號通令,將登記期間延展至421日,並下達不得逾期的最後通牒。[12]

在外國電臺決定仍然堅持不予與日理會,而中國電臺除了三家電臺於27日前往監督處登記以外,一些中國臺則已開始停播,另有部分電臺將兩租界作為排拒日本壓力的後盾,而繼續其廣播活動。不願服從日軍命令的中國電臺業主們,自接獲日軍上述命令後,已從所有安排的節目中排除了任何具有政治色彩的內容,但為維護自己的安全起見,採取了三種措施:一為與工部局接洽,要求保護,並表示願意服從工部局管理-意即向工部局登記-而不願向日本當局屈服;二為著手重新組織自從中日戰爭以來已停止活動的「私人廣播電臺協會」,以便凝聚力量採取行動,以對應登記問題。對於中國電臺之登記一事,意謂著將傳播的媒介工具置於日軍的控管之下,就他們的立場而言,為避免營業上的損失,雖願意排除一切政治性節目而繼續廣播,但不願接受日軍的統制,他們轉向工部局登記以對抗日本的施壓。而從以下的因素進一步踏尋,也顯示了租界當局不能不對日本勢力進行牽制的理由:第一,競爭奪對電臺的管理權,阻撓日本當局以公開的聲明歪曲事實真相;[13]

第二,慫恿中國電臺主動排除具有反日傾向的節目,但讓他們必須向工部局登記,以維持工部局對管制權的掌握。

上述二點事實上是與日本的立場截然不同,但雙方經從430日開始進行的談判,到了5月初旬達成了一個條件交換式的妥協。亦即日軍當局不採取強制步驟堅持中國電臺向其登記,也不在租界內以行動去迫使這種登記完成,但約定則由工部局出面取締租界內播送任何反日或其他宣傳性質的廣播,包含一切帶著有政治性戲劇、歌曲、演說等節目,並簽署一份不播送上述節目的保證書,若有違反,即立刻予以封閉。至時纏鬥多時的電臺登記問題,其終局則以工部局向日本轉交登記表格中登列專案的情報資料,而獲致解決。[14]

隨著登記問題的完結,暫時停播的電臺隨即復業,但至同年7月中仍有七家電臺尚未登記,如華東、大陸、東方、佛音、新新、利利、東陸、其中華東電臺的業主把它轉售英國人,利利電臺是迫於監督處不斷的催促,於1114日向監督處登記,而其他五家在未登記的狀況下,繼續播音。此意味著他們動員業餘播音員悉心播出救濟難民的「特別節目」以間接鼓動反日愛國情緒,因此這些電臺被日軍當局認為是反日傾向的電臺。[15]

此也意味著日軍當局自佔領上海以來,經過一年時間的經營,仍未能完全掌握租界內廣播電臺,但日本勢力的持續滲透當中,仍為汪政權根植了廣播媒體政策的管制基礎。

 

三、日、汪合作的廣播管制措施

 

193956日,汪精衛在日本的維護下由河內遷滬,79日和89日兩次出面作了以實現中日和平為講題的廣播演說,事實上,這是日、汪已「開始實際和平運動工作之宣言」。在汪政權正式浮出臺面以前,主和的主要策劃者高宗武、梅思平、周佛海於19393月末相繼到滬,即不斷針對文化、教育界的反汪反日知識份子、言論界負責人以及編輯主筆等,進行拉攏工作,以期在傳播媒體瀰漫的反對氛圍中打開一道門徑,為汪派勢力在上海的紮根預鋪道路。基於同一目的,汪派密秘動員旗下的秘密情報組織,即所謂的「七十六號」特務要員協助上述活動,工作重心直指反日文宣媒體齊集的租界,[16]但情況並未如他們所預期,憑藉著租界當局的嚴秘戒備,租界內仍有不少的報紙維持反汪、反日的向來態度。 但是因為當時在上海人民之間,充斥著高漲的反日情緒,並且出版各種反日論調的報紙來抨擊諷刺日本當局,就連日本人也奈何他們不得。[17] 中國媒體全都同心協力,發表激烈的反日輿論,異口同聲地主張,要國民政府強硬對付其他出版物。如「抗日必勝論」等小冊子,銷數竟達數萬冊。[18]

就廣播電臺而言,不僅有堅拒向日本進行登記的電臺,也有像大美電臺那樣的反汪親重慶的電臺,以破壞汪派政策爲目的而把重慶國民政府對上海廣播的內容加以速記,作爲特電印刷分配給預購讀者,另外,大美電臺每日下午11點用普通話(國語)轉播有關重慶方面的新聞。[19]在反日宣傳的主流風潮之下,即使有對汪氏主和論同情的人也不敢與之呼應。[20]也因此上海的媒體被日軍當局認定為反日份子盤據、利用的工具。作為克服這種局面的方法,日軍當局曾不止一次對工部局施加壓力,催逼各電臺播音員申請登記,並驅使他們須遵守「不進行反革命活動或廣播具有反革命性質的節目」、「不為未登記的電臺廣播節目」等,[21]

企圖打開出路,但此類的作法顯然收效甚少。在汪日的立場而言,言論傳播管道的掌握,特別是對於廣播這項媒介形式,為亟待解決的要務。

19395月汪精衛抵滬,如前所述,7月、8月兩次關於中日和平進行廣播演說,和平運動由之被製造成為汪派重要的宣傳符號。此時,汪精衛在上海共同租界法租界裡開始著手樹立政權,在復刊汪派的機關報─『中華日報』之後,隨即進入了對於重慶國民黨派媒體的宣傳戰。此外,汪精衛為了要使包含殘留在上海的秘密結社及社會各階層之有力人士來支持汪派偽政權,而對其施以巨資行賄。[22]惟上海地區的媒體幾乎未報導汪的廣播演說,顯示汪派對於媒介系統先期佈置的勢力滲透,並未生效。由於無法在與對立媒體的觸上取得優勢,日本上海海軍特務機關首席武官野村中將據此主張說,必須透過每天固定時間的無線電廣播,向民眾灌輸思想。[23]為了更開廣、深入地掌握意識形態機器,汪派意識到必須建構出一套關於廣播媒體掌制的宣傳政策,而日本作為媒體運作過程中的直接介入者,易於引發聽衆的心理排拒,所以日本在操控傳播活動的策略上,也不得不尋求將其意志,附著於不同的形式加以貫徹,也就是將汪派勢力推出前臺,以代替隱身幕後的自己發聲。基此,日、汪雙方在廣播政策上共同合作的共識基礎,已經架設起來,這個共識初步反映在19391231日一項關於宣傳事業協力的協定中,[24]並於19412月正式運作出廣播事業的合作宣言

到了1940330日汪精衛南京政府成立後,擴大對媒體咨訊環的壟斷範圍,成為日、汪一致的渴切需要。[25]對汪政權而言,日本政府以及其所成立的「國民政府」,是打著唯一繼承孫中山的合法政權的口號來維持其正統性,而這必須得到中國人民的認同。基於這樣的必要性之下,須與重慶國民政府展開一場政權合法性的競爭 [26]

 

因此,為了樹立其政權存在的合理性,並與重慶政府的反汪輿論攻勢抗衡,而有加強利用廣播的媒介形式向民衆進行意識形態重塑的必要,可以達到這個目的有力手段─「對外宣傳」,和外交一樣,都直接由汪精衛來掌管。[27]其中上海一地關涉汪政權的穩固尤巨,但上海的言論動向與汪政權政治中樞所在南京迥異,上海人的物質指向和政治性的缺乏,使他們對汪政權的文宣政策呈現著欠缺熱心的無動於衷。上海市民,向來對於日軍當局在租界上的宣傳,總是不理不採,充耳不聞。[28]上海的情況從反向刺激了汪政權尋求廣播媒體掌制的迫切性。若就日本的立場看來,伴隨著歐戰的爆發及德軍在歐洲戰場上的攻勢,為了配合日本愈益接近軸心國的政策走向,對於輿論控制的需求遂被提上日程。[29]

在雙方同調的需求之下,日、汪兩造雖然曾在19402月洽商過廣播問題,但由於日本向重慶政府的交涉,直至1940年底仍未致完全決裂的地步,故而推遲對汪政權的外交承認,所以日、汪雙方儘管早從19402月以後一向洽商過廣播電臺問題,但正式合作的出臺,則在19412月即日本承認汪政權之後,而在正式合作出臺之前,日、汪對廣播電臺政策的步調呈現出各自分進的跡象。日本介入廣播電臺運作策略模式,基本上環繞著兩條主線而進行:一是利用電波幹擾的手段裁斷對立媒體的訊息,停播通路,使該電臺失去傳播效能;一是給於電臺經費支援,以收買的方式互解與日本敵對的輿論陣營,上海的有些中國電臺接受日軍提供的經費,播送東京的節目,變成日本的喉舌,是其明顯例子之一。[30]

至於汪政權在樹立以後,即由承襲前國民黨中央宣傳委員會的中央宣傳部,主管所有媒體政策,宣傳的焦點集中於和平運動的擎舉。眾所皆知,汪政權所推動的和平運動,其背後的動機和目標,即是在所謂「日中合作必要」的基礎信念下,從外部以推動和平輿論,對重慶的蔣介石加以施壓,使得國民政府停止對日抗戰,並借由中日共同合作,來消滅共產勢力。當然,汪政權就是想在透過和蔣介石達成一定部份的妥協後,在既存統馭部分中國的統治權上合法化,因而接受日本政府的支持並完全順從日本對中國的侵略政策。[31]相較於遷往重慶之前的南京政府,汪政權在對外的宣傳上,尤其別具特色。他們組織國際宣傳局,對各種外國言論媒體、電臺以及其記者加以檢查,並設立新聞檢查所於京滬,以管制內外報級和雜誌。[32]

以電臺作為媒體所進行的傳播活動,利用日軍統轄下的南京廣播電臺加強和運宣傳,到了同年12月末翌年2

月之交,為利於宣傳,著手全面重組電臺的管理系統,與日方達成合作。根據汪政權之宣傳部部長林柏生所提出的改組方案,其主要內容如下:

一、華中地區的全部電臺,包括日方約四分之三的設備財產,均由汪政權收歸使用。二、為協同中()兩國廣播宣傳政策的腳步,設置中國廣播事業建設協會,集中統合全國廣播電臺的管理,除該機構直屬經營者之外,民間不得再有廣播電臺的設立。至於該協會所屬電臺的經費,則由日、汪雙方共同分擔。三、在中國廣播事業建設協會之上,設置不開放給予日人參與的全國廣播無線電臺管理處,用日人監督管理廣播協會經營下的所有廣播電臺。四、籌組廣播事業設計委員會,由有關各部會代表及廣播專家參與,負責中、日一致之廣播宣傳節目的編成。五、前述各廣播事業機構均應配合日本軍事行動的需求。六、改組南京廣播電臺為中央廣播電臺,在節目方面,各地廣播電臺須受中央廣播電臺統籌的指揮。七、在所需經費的來源上,廣播事業設計委員會及全國廣播無線電臺管理處,由汪政權單獨負擔(計約10,800,000),其餘各行政機構與電臺所需經費(計約440,784,000)則由中、日平均分擔。[33]

上述方案,在1941121日經汪政權的行政院第四十三次會議決議原則通過,222日汪政權宣傳部與日本駐南京大使館發表聯合聲明,日軍將廣播事業轉交給221日成立的中國廣播事業建設協會,宣傳部部長林柏生也表示在宣傳方針上與日本一致。[34] 依據「聯合聲明」, 無線廣播電臺歸還後,應成立中國廣播事業建設協會,為汪偽統治區廣播事業的最高權力機關,任務是「以中日兩國基本條約之原則為根據,而為文化溝通,宣傳一致之具體化」。還規定「中國廣播事業建設協會的理監人選,由中日雙方確定後,以宣傳部名義報經行政院核准聘請」。雙方擬定的十一名理事名單中,五人為日本人。五個常務理事,三名為日本人。[35]基於該協定,首先汪政權把國民政府西遷後始終由日軍嚴密控制下的南京廣播電臺從日軍當局手中收回,改名為中央廣播無線電臺,為配合6月間汪精衛訪日與近衛首相發表共同聲明,和召開第一屆全國宣傳會議,以檢討全面宣傳工作,宣傳部隨後把公眾無線電收音機廣設在各鄉市鎮,俾使隨時讓民眾收聽中央電臺播音以利宣傳。[36]至於上海市區電臺的廣播節目的控制手段,為加強和平運動的宣傳效果,中國廣播事業建設協會批示滬市各電臺加播和運史實、故事、古代忠義報國烈士,並要求各電臺每周排一次至二次時事播音汪政權指定的名人、專家的演講節目,冀求將播音宣傳的效能極大化。其次,請求日軍電臺監督處加以壓力,指使各電臺不得拒絕該協會編撰的各種播唱和運節目,並收賣較有名的播音員,使他們參加此項工作。[37]

從同年915日起,上海廣播電臺開始播發短波廣播,同時中國廣播事業建設協會以獲得廣播宣傳效果的各種基礎資料為目標,以獲得廣播事業建設成果及宣傳效用的衡估資料為目標,擬定第一次廣播普及狀況調查計劃,不分中國人及各國僑民(日僑是由日本特務機關另行調查),以南京、上海爲對象全面實施如下四項。一、無線電收聽者狀況;二、無線電商店及廣播器材零件製造工作現況;三、設施之播音塔及公眾收聽設施之現狀;四、收聽廣播無線電之取締制度及實施情形。為參考提示上海無線收音機所有情形,據調查的結果,中國人和外國人的總計有一八二四座。[38]

 

四、汪政權對廣播壟斷策略的強化

 

1941128日,日軍在偷襲珍珠港,無宣佈對英美宣戰的同時,日本駐華軍亦佔領了上海兩租界,旋即接管「敵性」企業,如英、美、荷、比等國的工商企業及銀行等,對租界內所有的物資統治,[39]並同樣在「統一廣播事業」的口號下,接受憑藉租界之中立性而維持反日敵性行為的廣播電臺,如華美、民主、福音、電訊、奇開、大美等。佔領後,日軍以袪除敵國文化為名,所有報章及出版社,禁止出版含有反日本、反滿洲國、親重慶國民黨、親共產黨意識的刊物。至於廣播電臺方面,除了軸心國家的電臺(兩家日本電臺,一家德國電臺,一家義大利電臺)和蘇聯電臺以外,諸種中外電臺一律被勒令停業。[40]大部分的廣播媒體固然至1942年復業,但一直到戰爭結束,始終受到日軍及汪政權的控制和監督,並嚴格限制不得播送敵方素材。這段時期間的動員措施手段,大致可分為管束和強化宣傳活動兩部分,這兩者均是基於附和日本的戰時體制的需要。在此所謂戰時體制從宣傳一方面而言,則意指著全世界進入協約國和軸心國兩陣線分劃的武力戰,同時兩邊開始全面的宣傳戰,為因應這種情勢,日本政府在1941年將廣播統制委員會改隸直屬軍部之下,以統制全國輿論。[41]

在上海地區,隨著控制文化界知識份子以及反日汪文化活動的必要性增加,汪政權的宣傳部組織也責成駐滬辦事處積極推進宣傳文化工作。[42]

眾所周知,上海向來受到汪派和日本軍部的重視,如何成功地把上海置諸掌握之中是汪政權能否鞏固的決定性關鍵之一,依此而言,汪政權強化上述措置的用法,乃勢所必然。

    至於統制取締的方面,首先日軍在1942625日布告了上海地區收音機所有者(不分國籍),包括商店中作為商品儲存的收音機,都必須在71日至830日間進行登記。基本上這是日本國內措施的延長,旋即也成為汪政權實行取締辦法的藍本。同年83日,汪政權制定並公佈收音機及取締法,是在「設無線電收音機暫行辦法」實施登記的基礎上,進一步應和日本上述政策,而將取締增列為其中一個項目。該法規的重點如下:一、首先廢除國民政府從1937年實施下來的以往登記。二、凡欲裝設收音機必須申請登記,由中央宣傳部統轄,各地警察主管。三、不許製造以及讓渡一定數量以上的收音機。四、違反時,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三千元以下之罰金,及沒收一切關聯裝備。[43]

    同時,日本在短波收音機與軍事情報密切關係的考量之下,特別重視其取締,並與汪政府宣傳部洽商協力實施辦法,定於19421218日起切實施行,予以嚴密取締。[44]

另外,關於宣傳方面,日本雖已正式承認汪政權,但隨著戰場擴大至東南亞一帶,為避免日軍在大陸戰爭的泥淖中陷死。日本始終未曾放棄透過談判和平勸降重慶國民政府的念頭。由於日本判斷其在宣傳方面具有達成預期目標的能力,所以在19421030日的日汪協約中,約定對重慶進行鼓吹脫離英美陣線而合流日本隊伍。[45]到了1943

年,日本在考慮到重慶仍然作為交涉對象,主動將上海租界的主權轉交汪政權,並且撤廢治外法權和放棄新聞通訊權利,改歸汪政權的宣傳部統轄,爲因應這種變化,在日本的援助之下,汪政權將原來專責上海地區的「新聞檢查所」

擴大至其他地區,以加強言論統制。同時汪政權派遣代表參與了11月於北京召開的「大東亞新聞大會」,並採納了該會把日本挑起的戰爭粉飾「為亞洲的解放與自存、自衛的對英美戰爭」的說法,作為意識形態灌輸的基本內容。[46]隨著宣傳必要性的增加,汪政權全面推廣收音機的使用,以便普及廣播宣傳,作為其手段之一,他們從1942年後半年起特向日本定購優良收音機,以最低廉價出售俾便推展到各地。[47]然後,迫於因戰時物價暴漲而起的財政困境,從1943101日開始先在南京、上海兩地徵收收聽費,按月國幣十元,一年後,亦即到了194410月,將收費措施擴大到江蘇、浙江、湖北、安徽、淮海五省,同時收費數額也增加至國幣百元,19453月再增加至三百元。[48]

可是因為日本的戰敗,汪政權這項徵收收聽費的措施,不但無法再繼續擴大,且在不到半年的情況下,隨即落幕。

19458月,日本無條件投降,上述上海地區民營電臺至同年10

月均恢復到七七事變前的狀態,其行政控制權再度歸屬於中國國民政府。

 

五、結論

 

有關傳播媒體的控制,是一種操弄符號形象的能力,藉著它可以接近某些機能,遂行意識形態的支配與宰製。中日戰爭期間,日本勢力透過廣播媒體仲介而競奪發聲控制權的過程當中,宣傳能量極大的廣播領域,是一個相當重要的運作力場。193711

月,日軍在佔領電臺雲集的上海以後,認為要掌握上海民心,最有力的手段即是控制廣播電臺,因此積極介入當地的廣播活動。而對於電臺的控制權進行收攏,即為重要而迫切的策略目標,在此過程中,租界當局工部局,無法保護電台業主到底,而逐步屈服於日本軍部的壓力。

汪政權出臺以後,日本以合作名義作為外裝,將廣播事業的控制權讓渡與汪政權,而代替了國民政府長久以來對於電臺的控制權,且隨著日本的侵略程度深淺,不僅是對電臺,也提高了對於收音機普及的數量、收音機所有者的控制程度。表面上日本騰出的空間,由汪政權進駐遞補,實則日本箝制廣播電臺的力量總合並未減少,僅只轉進幕後,而透過技術、顧問人員及經費方面,持續地發揮支配的影響力。此一形式遞變而實質未易的現象,應是基於日本下述的宣傳策略意圖:將傳播電臺的管制權交由中國偽政權代理,以降低宣傳對象——聽眾對日本統治以及汪偽政權的心理反彈。

至於汪精衛政權對廣播電臺事業的措施,在表現上也綿密與日本結合。這除了是忠實的反映日本意志之外,也扣合了汪政權合理化其政權存在的企圖,而日本的意志,即是對蔣介石政權施以壓力,以共同反共的口號來達成其想將已占領中國部分地區事實化的野心。對日本來說,汪偽政權存在的目的是,日本想透過汪政權來減輕中國人民的反日情緒,並且可以間接的來統治中國,而在上海地區的各種報章雜誌及電臺,都變成了日本為了要達成其政治目的的有力手段。因此,對於電臺的管理及控制,實際上雖由汪政權來執行,但從日本企圖透過汪政權來控制電臺的存在形式,是其政治手段的這點來看,對於電臺的控管,汪政權終究無法從日本人手中得到自主權。

 



[1] Adol f Hitler, Mein Kampf (Boston : Houghon Mifflin Co, 1939), pp.227~240

[2] Hadley Cantril and Gordon W. Allport, The Psychology of Radio ( New York : Arno Press and The New York Times, 1971), pp.26~27, pp.31~33

[3]

譬如,在日本後藤新平、中國國民黨人士當中陳果夫、戴季陶、葉楚傖等人則是屬於這些人的好例子。

[4] 王凌霄,中國國民黨新聞政策之研究(1928-1945)(臺灣國立政治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1992年),頁81

[5]中央廣播無線電臺管理處組織條例,『中央黨務月刊』,第49期,頁328

 

[6]抗敵後援會宣傳委員會擬訂播音工作要點和外國語廣播宣傳大綱(19378)

,上海市檔案館

等合編,『舊中國的上海廣播事業』(北京:檔案出版社,1985),頁270~295

以下本書簡稱『舊上海廣播』。

[7]抗戰中的廣播電臺()(1937103)『舊上海廣播』,頁462~463

[8]『字林西報』(19371127)

[9] 郭鎮之,論舊上海民營廣播電臺的歷史命運」,人民大學新聞系編,『新聞學論輯』,第七集(198312),頁200

[10] 工部局警務處關於廣播電臺和廣播監督的報告(19381217)『舊上海廣播』,頁345

[11]工部局兌辦處關於法代兌領事希望兩租界當局對廣播監督處採取共同政策的報告(1938415),同上書,頁296~297

[12]工部局兌辦處宣傳科關於廣播監督處控制上海廣播電臺情況的報刊摘錄(19383月—5),同上書,頁284

[13] 同上文件,頁284~285290

[14]工部局接受日方要求限制中國電臺播送反日或政治性節目有關文件(19385)『舊上海廣播』,頁314~317

[15] 這個事實,刊登在日本軍部為了對抗中國媒體而獨資所辦的華文報紙『新申報』上。新申報』(1941129)

[16] 馬嘯天、汪曼雲,汪偽“特工總部”—“七十六號”的建立,黃美真、張雲編,『汪精衛國民政府成立』(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頁259

[17] 陳存仁著,『大烽火下的上海─十里洋場的八年抗戰』(臺北:時英出版社,2005),頁154~155

[18] 陳存仁著,『大烽火下的上海─十里洋場的八年抗戰』(臺北:時英出版社,2005),頁3

[19]有關在上海中國方面對汪精衛工作的情報(1939717) 黃美真、張雲編,同前書,頁189

[20]在上海汪精衛一派的活動(1939425) 黃美真、張雲編,同前書,頁172~173

[21] 監督處在610日通告播音游藝員向監督處登記,20日發給登記証,有效期至19391231日止。工部局警務處關於廣播監督處登記播音遊藝員的報告(1939630) 『舊上海廣播』,頁384~385

[22] 高剛博文編‧解說『日本占領下上海における日中要人インタビューの紀錄』(東京:不二出版,2002),頁8

[23] 同注21189~190

[24]日支新關係調整スル協議書類,日本國際政治學會太平洋戰爭原因研究部編,『太平洋戰爭への道』(東京:朝日新聞社,1963年), 第四卷(下冊),別卷資料編,頁287291

[25]支那統一に於ける上海地位,『東亞』,第16卷第7(19437),頁4~5

[26] Andrew Cheung, “Slogans, Symbols and Legitimacy : The Case of Wang Jingwei’s Nanjing Regime”, Language and Politics in Moderns in China(Paper# 6, July 1995), Edited by East Asian Studies Center, Indiana University, p.17

[27] 胡蘭成,『金生金世』(台北:三三書坊,1990),上冊,頁87

[28] 陳存仁著,『大烽火下的上海─十里洋場的八年抗戰』(臺北:時英出版社,2005),頁100

[29] Gordon Daniels,Japanese Domestic Radio and Cinema Propaganda,1937-1945 : An Overview, Edited by K. M. M. Short , Film& Radio Propaganda in World War(London & CanberraCroomhelm , 1983)p.196

[30]上海廣播之現狀(譯稿)

(1939

914)舊上海廣播

492~494

[31] 黃美真、張雲編,『汪精衛國民政府成立』(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頁20~22, 88~89, 95。蔡德金,抗戰時期汪精衛的“和平主義”」,『慶祝抗戰勝利五十週年兩岸學術研討會論文集』(臺北:聯經出版社,1996),頁164

[32]宣傳部擬具攻組廣播無線電臺計劃草案(19401231),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汪僞政府行政院會議錄』(北京:檔案出版社,1992)第一冊,頁217~223

。以下簡稱『汪偽會議錄』。

[33] 張慶軍、威如高,簡論汪偽集團的文化宣傳,『民國檔案』,1990年第三期,頁81

[34] 汪偽上海市第一屆宣傳會議關於加強廣播宣傳的提案19417月),『舊上海廣播』,頁389

[35]日方交還廣播事業權,創立廣播事業建設協會,接辦各地電臺」,『平報』(1941223),轉引自馬光仁,日偽在上海的新聞活動概述」,『抗日戰爭研究』,1993年第一冊,頁177

[36] 汪僞上海市第一屆宣傳會議關於加強廣播宣傳的提案19417月),『舊上海廣播』,頁388

[37] 同上文件,頁389~390

[38] 汪偽內政府等關於調查廣播普及狀況的文件」

(1941

9月——19421),同上書,頁391~392

[39] 唐振常主編,『上海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頁833

 

[40] 傅葆石,娛樂至上:淪陷時期上海電影的政治隱晦性,『電影雙城:香港——上海』(香港國際電影節的回顧特刊,1955),頁39;郭鎮之,論舊上海民營廣播電臺的歷史命運」,人民大學新聞系編,『新聞學論輯』,第七集(198312),頁202

[41]

Gordon Daniels, Japanese Domestic Radio and Cinema Propaganda,1937-1945 : An Overview, Edited by K. M. M. Short , Film& Radio Propaganda in World War

(London & Canberra

Croomhelm , 1983) p.196

[42]宣傳部呈請設立駐滬辦事處1942120日),『汪偽會議錄』,第11冊,頁185~187

[43]宣傳部呈送無線電收音機取締暫行辦法草案、暫行辦法施行細則草案(194298),『汪偽會議錄』,第15冊,頁315

[44]宣傳部擬具修正無線電收音機取締暫行條例及施行細則兩草案

(1942

1215),『汪偽會議錄』,第17冊,頁47~49

[45]

Chia-Lin Pas Tao, Sino-Japanese Peace Efforts During the Second World War , 1939-1944, Proceedings of Conference on Eighty Years History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1912~1991, Vol.2(International Relations),(Taipei : JindaiZhongguo chubanshe, 1991), p.87.

[46] 宣傳部呈請撥發出席東亞新聞大會代表出國臨時費支出概算(19431110),『汪偽會議錄』,第22冊,頁366

[47]王偽行政院等關於普及廣播宣傳會飭各機關購置日制收音機的訓令(19429月—10),『舊上海廣播』,頁430

[48]中國廣播事業建設協會呈請增收廣播收聽費(1945313),『汪偽會議錄』,第30冊,頁278~279

 

위 논문은 韓國中國史學會에서 발행한『中國史硏究』, 第48輯(大邱  :  2007년 6월 29일)에 실려 있습니다.